余某贪污罪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刑事通知书 2020年11月1日实务研究字数 133阅读模式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通知书 (2020)甘刑监84号 余某: 本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你的申诉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lvshir.com/10575.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