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条件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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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

咨询电话:139 2612 2510   雷律师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律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31楼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须知:

1、委托人必须与犯罪嫌疑人系直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人不能为其聘请律师。

2、委托人须提供亲属如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人聘请律师,应仔细查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件,以防上当受骗。

4、委托人聘请律师,应聘请在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

 

【非法持有毒品罪相关法律规定】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形:(一)美沙酮100克以上;

(二)氯胺酮(K粉)500克以上;

(三)安眠酮8000克以上。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

(一)美沙酮20克以上不满100克;

(二)氯胺酮100克(K粉)以上不满500克;

(三)安眠酮1600克以上不满8000克。

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下列毒品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的“其他少量毒品”的情形:

(一)美沙酮不满20克;

(二)氯胺酮(K粉)不满100克;

(三)安眠酮不满16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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